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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管架搭设连墙件的布置应契合下列规则重庆钢管架搭设连墙件的布置应契合下列规则: (1)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间隔不该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端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选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应优先选用菱形布置,或选用方形、矩形布置。 (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头有必要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笔直间隔不该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该大于4m (5)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衔接。 (6)连墙件有必要选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结构。对高度 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选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衔接。 (7)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纳防倾覆措。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选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o~60o之间;衔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间隔不该大于300mm。抛撑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本文由重庆钢管架搭设整理 |